电商抢购是否属于要约邀请?
我在电商平台参加抢购活动,对商家展示的商品很心动就下单了,可商家说没货让我取消订单。我不太明白,电商这种抢购活动到底算不算要约邀请啊?要是算的话,我下单算什么呢?我想知道这里面的法律关系,看看商家这么做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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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电商抢购是否为要约邀请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通俗来讲,就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它本身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是一种引诱他人来进行交易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那么电商抢购这种形式,一般情况下属于要约邀请。电商平台上展示的商品信息、价格、抢购规则等内容,其实就是商家在向广大消费者发出一个信号,希望消费者来向他们发出购买的要约。当消费者看到这些信息后,提交订单的行为就相当于向商家发出了要约。而商家此时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这个要约。如果商家接受了,合同就成立了;如果商家拒绝,比如以没货为由让消费者取消订单,从法律层面来说,在要约邀请阶段商家通常不承担必须履行交易的义务。然而,如果电商的宣传内容非常明确具体,比如明确了商品的型号、数量、价格,并且表示只要消费者按照规定下单就一定有货,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要约,而不再是简单的要约邀请。一旦消费者下单,合同即成立,商家就必须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就构成违约。所以,判断电商抢购是否为要约邀请,关键要看商家的宣传内容是否具体明确,是否符合要约的条件。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时,要仔细查看商家的宣传信息和规则,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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