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同一个意思吗?
我被公司辞退了,公司说给我经济补偿金。但我听朋友说,公司这种辞退方式好像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赔偿金。我就搞不明白了,这经济补偿金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到底是不是一回事啊,我该争取哪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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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并不是同一个意思,下面将为你详细解释二者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在一些合法的情况下,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等情况,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一定的钱作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也就是说,当用人单位没有合法理由就辞退劳动者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从二者的定义和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它们有明显的区别。经济补偿金是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补偿,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惩罚性赔偿。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只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所以,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纠纷时,要准确判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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