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还了是否有罪?


挪用公款后归还了是否有罪,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挪用公款罪的概念。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接下来,分不同情况看挪用公款归还后的罪责判定: 情况一,如果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比如用于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无论挪用金额多少,也无论是否归还,都构成挪用公款罪。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使归还了公款,其违法犯罪的事实已经发生。 情况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如炒股、经商等。这种情况下,只要实施了挪用行为,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就构成挪用公款罪,事后归还不影响定罪,但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 情况三,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这里强调了时间条件,如果在三个月内归还了,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如果超过了三个月,即便后来归还了,仍然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归还行为会作为量刑时的重要考量因素,法官可能会从轻处罚。 总之,挪用公款后归还了也有可能构成犯罪,具体要结合挪用的用途、数额、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如果你涉及相关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