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是否归经侦管辖?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把我委托他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我觉得这可能构成侵占罪。但我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报案,听说有经侦部门,我就想问问侵占罪是不是归经侦管啊,搞不清楚的话我都不知道咋维权了。
展开


要判断侵占罪是否归经侦管辖,首先要明确侵占罪的定义和特征。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的遗忘物、挖到埋藏物,却不想还给人家,而且东西价值还比较大,这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从管辖分工来讲,经侦部门主要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经济犯罪通常是指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常见的如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案件,这类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经济交易和资金往来。 而侵占罪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实践中,并不属于经侦部门的管辖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告诉才处理意味着只有被害人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也就是说,当你认为他人构成侵占罪时,你不用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而是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向法院提起自诉时,你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对方持有你财物的证据,以及对方拒不归还的证据等。法院在受理后,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对方构成侵占罪,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侵占罪不归经侦管辖,而是由被害人通过向法院自诉的方式来解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