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定点医院是否有报销?


在急诊定点医院看病,通常是有报销可能的,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这就为急诊费用报销提供了法律依据。 对于职工医保参保人来说,如果在急诊定点医院就医,情况会相对明确一些。当参保人因突发疾病在急诊就医时,只要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就可以按照当地职工医保的报销政策进行报销。一般而言,职工医保会设定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线是指在报销之前,参保人需要自己先承担一定金额的费用,超过这个金额的部分才开始按照规定比例报销。报销比例则根据不同的费用项目和医院级别有所不同,通常在70% - 9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是医保基金在一个年度内为参保人支付医疗费用的上限。 例如,某地职工医保规定,在一级医院急诊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0%,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如果参保人在一级急诊定点医院产生了1000元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急诊费用,那么他需要先自付200元,剩下的800元按照90%的比例报销,即可以报销720元,自己只需再支付80元。 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急诊定点医院看病也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同样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居民医保对于急诊费用也有相应的报销政策。不过,居民医保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与职工医保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起付线可能也会有所差异。比如,某地居民医保规定,在二级医院急诊的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0%,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参保人在非参保地的急诊定点医院就医,属于异地急诊。这种情况下,需要按照当地的异地就医政策来处理。有些地区要求参保人事先进行备案,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报销;有些地区则可以先就医,后进行手工报销。例如,参保人小张在外地出差时突发急病,在当地的急诊定点医院就医。他回到参保地后,按照当地的异地就医报销流程,准备好相关的病历、发票等材料,就可以申请报销急诊费用。 另外,如果是因第三方责任导致的急诊就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但是,如果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再向第三人追偿。 总之,急诊定点医院看病一般是可以报销的,但具体的报销情况要依据参保类型、就医情况以及当地的医保政策来确定。参保人在急诊就医后,要及时了解当地的报销政策和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顺利报销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