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被辞退是否合理?


员工请假被辞退是否合理,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解除相关的法律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员工请假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存在上述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那么用人单位以员工请假为由辞退员工是不合理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员工请假违反了公司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比如未按照规定的流程请假、请假时间过长严重影响工作等,且该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员工公示,那么用人单位依据该规章制度辞退员工可能是合理的。总之,判断员工请假被辞退是否合理,关键要看请假行为是否违反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员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不合理,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