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嫖娼被行政拘留,公司开除违法吗?


员工嫖娼被行政拘留,公司开除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同时也违背道德伦理。《劳动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这意味着劳动者有遵守基本道德和纪律的义务。 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来看,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嫖娼被行政拘留不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措施,并非刑事处罚。 但是,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明确将员工的此类严重违反道德伦理且违法的行为规定为严重违纪行为,并且该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也向员工进行了公示告知,那么公司依据此规章制度开除嫖娼被行政拘留的员工,可能会被认定为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公司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写明“员工有严重违法及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如嫖娼、赌博等,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员工知晓该规定,这种情况下公司开除行为可能合法。 另外,司法实践中,如果劳动者被采取行政拘留措施未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可能会被视为旷工构成违纪,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劳动者请假,但因自身行为过错导致被采取强制措施,且原因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用人单位也可以不予批准,仍可按旷工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如果公司没有相关明确规定,随意以此开除员工,则可能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若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