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分立或与其他单位合并时,劳动合同还有效吗?


当用人单位出现分立或者与其他单位合并的情况时,劳动者往往会担心自己的劳动合同是否还具有效力。下面我们就从法律规定、原理以及实际操作等方面来详细分析。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这一规定是有其合理的法律原理的。用人单位的合并或者分立,只是其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其作为劳动关系中的一方主体,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并没有消失。 从用人单位合并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新的用人单位都继承了原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例如,A公司吸收合并了B公司,那么A公司就需要承接B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这是因为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已经付出了劳动,其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不能因为用人单位的合并而受到损害。 而用人单位分立的情况也是类似的。如果用人单位分立为两个或多个新的用人单位,原劳动合同同样有效,由承继原用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新单位继续履行。比如,C公司分立为D公司和E公司,原来与C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其劳动合同将由D公司和E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哪一方继续履行,或者按照一定的协议来分担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劳动者来说,在遇到用人单位分立或合并的情况时,不必过于担心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用人单位的组织架构、经营模式等发生变化,而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产生影响。比如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可能会有所调整。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按照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总之,用人单位分立或与其他单位合并时,原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劳动者也要关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