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商业贿赂行为具有多种常见的表现形式。首先是给付现金或实物。这是最直接的贿赂方式,经营者会直接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或者赠送贵重的实物,比如高档礼品、豪华汽车等。这种行为比较容易理解,就像做生意时,一方为了达成交易,直接给对方塞钱或者送很值钱的东西。该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这里的财物就包括了现金和实物。 其次是提供旅游、娱乐等消费项目。有些经营者会为交易对方及其相关人员安排免费的旅游活动,或者提供高档娱乐场所的消费机会,比如邀请对方去国外旅游、到豪华会所消费等。这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贿赂手段,同样违反了法律规定。法律禁止经营者通过这种非现金但有经济价值的方式进行贿赂。 再者是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等名义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财物。比如,一些公司会以赞助费的名义,给交易对方一笔钱,实际上这笔钱并不是真正用于赞助,而是为了获取交易机会。这种方式比较隐蔽,往往打着合法的幌子进行贿赂行为。法律对这种以各种名义进行贿赂的行为也是严厉禁止的。 另外,为对方单位中的有关人员提供住房装修、为其子女入学、就业等提供便利等也属于商业贿赂行为。例如,帮助交易对方的子女进入好学校读书,或者为其安排工作,以此来换取交易机会。这些看似是帮忙的行为,实际上如果是出于商业目的进行的,就构成了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对这些商业贿赂行为都有明确的规范和制裁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