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时效是否修改为三年了?
我之前听说强制执行时效是两年,最近好像听说改成三年了,不太确定这个消息是不是真的。我手里有个法院判决,一直没去申请强制执行,要是时效真改成三年,我还有时间去申请。想问问现在强制执行时效到底是不是三年了?
展开


强制执行时效确实修改为三年了。强制执行时效,通俗来讲,就是当你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等法律文书后,如果对方不按照文书内容履行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限制。超过这个时间再去申请,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而申请执行的期间也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结合《民法典》的三年诉讼时效规定,现在强制执行时效在实践中按三年来执行。 这意味着,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履行期间,从该期间最后一日起三年内你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要是规定分期履行,就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日起算三年;若未规定履行期间,从法律文书生效日起算三年。不过要注意,在时效内如果有一些法定的事由,比如你向对方主张过权利等,时效还可能会重新计算。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