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征用土地给的钱是否多?
我家有块地,现在有企业想要征用。我不太清楚企业征用土地给的补偿情况,不知道给的钱算不算多,也不了解这方面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想问问大家从法律角度来看,一般企业征用土地给的钱到底多不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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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征用土地所给补偿金额是否“多”,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补偿标准、土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对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比如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土地资源稀缺、土地价值高,相应的补偿标准可能会高一些;而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补偿标准可能相对较低。 所以,判断企业征用土地给的钱是否多,要对比当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如果企业给予的补偿低于当地法定标准,那显然是不合理的;如果高于当地标准,并且能让被征地者的生活水平得到保障,长远生计无忧,那么可以认为给的钱是比较合适的。被征地者有权要求企业按照法定标准进行补偿,若对补偿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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