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少报员工收入算偷税吗?该怎么处理?
我在一家企业上班,最近发现公司给我申报的收入比实际收入少很多。我担心公司这种行为是偷税,我想知道企业少报员工收入到底算不算偷税,如果算的话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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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少报员工收入是否构成偷税,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偷税指的是纳税人有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企业故意不按照实际情况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企业少报员工收入,如果是故意通过这种方式少缴应纳税款,就符合偷税的特征,会被认定为偷税行为。 如果企业少报员工收入被认定为偷税,税务机关会采取一系列处理措施。首先,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滞纳金是对企业没有按时纳税的一种惩罚性费用,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比如,企业少缴税款10万元,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每天要加收50元的滞纳金。 其次,税务机关会对企业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假设企业少缴税款10万元,那么罚款金额最低是5万元,最高可达50万元。 如果企业偷税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逃税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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