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是否属于正当行为?


防卫过当并非正当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要了解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比如,在面对一个正在实施抢劫的歹徒,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和人身安全,采取适当的反抗措施,将歹徒制服,这就属于正当防卫。 然而,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不同。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里的“必要限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通常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以及防卫行为的性质、手段、强度、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比如,对方只是轻微推搡,而你却使用凶器将对方重伤,这就很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防卫过当,关键在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这两个条件。如果防卫行为虽然超过了一定限度,但没有“明显”超过,或者虽然造成了损害,但不属于“重大”损害,那么就不构成防卫过当。例如,在面对不法侵害时,防卫行为导致对方受了轻微伤,而不法侵害本身是具有一定暴力性的攻击行为,这种情况就可能不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综上所述,防卫过当不属于正当行为。因为正当防卫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行为,而防卫过当由于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不过法律也考虑到其防卫的前提,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