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票销售方没有开户行及账号能否认证?


在探讨专票销售方没有开户行及账号是否可以认证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得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概念。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其实就是税务机关通过特定的系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包含的密文和明文进行识别、确认的过程。其目的在于确认发票的真实性,以及发票所列明的销售方是否已缴纳增值税。关于专票认证的规定,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六条,经过认证的专用发票,才能作为购买方的扣税凭证。对于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以及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这三种情况,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会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然而,该规定并未明确指出销售方没有填写开户行及账号就不能认证。从实际的认证流程来看,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主要是对发票代码、号码、开票日期、购方纳税人识别号、销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额等七项内容进行比对。只要这七项内容通过了认证系统的比对,一般情况下就能够通过认证。所以,单纯因为销售方没有填写开户行及账号,通常不会影响发票的认证。不过,虽然没有开户行及账号不影响认证,但根据发票开具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专用发票上的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属于发票的必填项目。如果没有填写,可能存在不符合发票开具规范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购买方虽然能够认证抵扣,但可能会面临一定的税务风险。例如,税务机关在后续的检查中,可能会对发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如果发现发票存在不规范开具的情况,可能会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甚至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综上所述,专票销售方没有开户行及账号一般可以认证,但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建议让销售方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