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是指公司还是公司法人?


在法律层面,被执行人既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法人,这要依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公司和公司法人的概念。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它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独立进行经营活动,并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公司法人,通常指的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定代表人。 当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涉及法律纠纷,被法院判决需要履行义务却未履行时,公司就会成为被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拖欠了供应商的货款,供应商起诉并胜诉后,若公司不按照判决支付货款,那么公司就会被列为被执行人,法院可以执行公司名下的财产,像公司的银行存款、机器设备、房产等。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法人(法定代表人)也可能成为被执行人。比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果法定代表人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法定代表人也可能被列为被执行人,用其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综上所述,被执行人是公司还是公司法人需要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在一般的公司债务纠纷中,公司是主要的被执行人;但在法定代表人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时,法定代表人也可能成为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