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敲诈勒索是以交付定既遂吗?

我遇到个事儿,有人威胁我给他钱,我心里害怕就给了。我想知道,像这种我把钱交付给他的情况,是不是就算他敲诈勒索既遂了?我不太懂法律,就想弄清楚这个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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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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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是否以交付定既遂,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综合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有人通过吓唬、威胁等手段,让你把钱交给他,这就可能构成敲诈勒索。 在判断敲诈勒索罪既遂的标准上,通常存在不同的观点。一种常见的观点认为,以被害人是否交付财物来判断既遂与否。当被害人基于行为人实施的威胁、要挟行为而产生恐惧心理,并因此交付了财物,且行为人取得了该财物的控制,此时一般认定为敲诈勒索既遂。比如,甲威胁乙如果不给他1万元,就把乙的隐私公布出去,乙害怕隐私曝光,无奈之下将1万元交给了甲,甲成功拿到钱,这种情况下就很可能认定为敲诈勒索既遂。 不过,并不是只要交付了财物就一定构成既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敲诈勒索案件中,如果被害人虽然交付了财物,但行为人最终并没有实际控制该财物,或者由于一些意外情况未能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未遂。例如,甲威胁乙交付财物,乙按照甲的要求将钱放在指定地点,但在甲去取之前,钱被第三人拿走了,甲最终没有实际取得财物,这种情况下就可能认定为敲诈勒索未遂。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既遂还会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完整性等因素。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但被害人并没有产生恐惧心理,而是出于其他目的交付财物,如为了配合警方抓捕行为人,此时也不能简单地认定为既遂。 总之,敲诈勒索并不单纯以交付定既遂,而是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准确判断。当遇到涉及敲诈勒索的法律问题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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