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人捏造事实诽谤是否算侵害名誉权?

我被人捏造了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情到处宣扬,导致我在周围人眼里的形象变差,生活和工作都受到了影响。我想知道这种被人捏造事实诽谤的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侵害我的名誉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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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誉权侵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名誉对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它代表着社会对我们的评价。那么,被人捏造事实诽谤是否算侵害名誉权呢?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名誉权的概念。名誉权是指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我们有权利让别人对我们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别人不能随意破坏这个评价。 当有人捏造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时,就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这里的诽谤,就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判断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存在捏造事实的行为,也就是说这些事实是编造出来的,并非真实发生的。二是有散布的行为,仅仅自己心里想或者私下说说可能还不构成侵害名誉权,但如果将捏造的事实传播给其他人,让更多的人知道,就可能构成侵权。三是这种行为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了损害,比如导致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给他人的生活、工作、精神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 如果被人捏造事实诽谤,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此外,如果诽谤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总之,被人捏造事实诽谤是算侵害名誉权的。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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