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离婚是否属于诈骗?
我被另一半骗着办了离婚,对方说只是走个形式,结果办完后就不认账了。我感觉自己被骗了,想知道这种骗离婚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不属于诈骗,我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展开


在探讨骗离婚是否属于诈骗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诈骗”和“骗离婚”的含义。 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骗离婚”通常是一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获取购房资格、逃避债务等,欺骗另一方办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下,双方确实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合法的离婚登记手续,从法律角度看,婚姻关系已经解除。 一般来说,单纯的骗离婚不属于诈骗。因为诈骗的核心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骗离婚并不必然涉及非法占有财物这一要素。比如,一方以假离婚可以多买一套房为由欺骗另一方离婚,主要目的并非骗取财物,就不构成诈骗。 然而,如果在骗离婚过程中,存在以离婚为手段非法占有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就可能构成诈骗。例如,一方虚构债务,骗另一方离婚并在财产分割时让对方放弃大部分财产,这就有可能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此时,受骗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此外,即使不构成诈骗,受骗方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如果认为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等相关规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财产。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进行的财产处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