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家属代签是否合法?
出了交通事故,现在涉及到一些协议要签,但我受伤行动不便,想让家属帮我代签,又怕不合法。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家属代签合不合法呀,要是代签了之后会不会有啥问题,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这个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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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家属代签不一定合法。 首先,如果当事人明确授权家属代签,那么这种代签行为是有效的。这里的授权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指出,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比如,当事人在医院无法行动,明确跟家属说让其帮忙签署交通事故相关协议,这种就是有授权的有效代签。 其次,如果家属没有获得当事人的授权就代签,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就是虽然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这种情况下,代签行为要经过当事人追认才会有效。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例如,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家属一直代表当事人和对方沟通协商,对方有理由相信家属有代理权,此时家属代签协议,就属于表见代理情况,需要当事人认可才生效。 相关概念: 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委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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