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妻子在房产证上加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他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加上名字后,这房子是不是就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了?万一以后婚姻出现问题,分割房产会有什么说法?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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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结婚后妻子在房产证上加名通常是算夫妻共同财产的。下面从几个方面来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妻子在房产证上加名后,在法律意义上就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了变化,增加了妻子为共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就是一种物权变更登记,使得妻子成为了房屋的共有权人,该房屋也就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不过,虽然一般情况下加名后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果夫妻双方在加名时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了各自所占的房产份额,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就要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例如,双方约定妻子占30%的份额,丈夫占70%的份额,那么在离婚等需要分割房产的情况下,就会按照这个比例进行分割。 此外,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加名行为并非出于真实意愿,那么受到侵害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请求撤销该加名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主张撤销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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