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父亲赠予女儿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的时候,父亲给了我一笔钱。现在我和老公关系不太好,有点担心财产问题。我想知道,父亲当时给我的这笔钱,在法律上算是我和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自己的个人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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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结婚时父亲赠予女儿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呢,就是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另一方通常没有权利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但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又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情形。 如果父亲在赠予这笔钱时,明确表示这只是赠予女儿个人的,比如有书面的赠与协议,或者在转账时备注了是给女儿个人的,那么这笔钱就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将来夫妻离婚,这笔钱也不用拿出来分割。 要是父亲在赠予时没有明确说明是给女儿个人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这笔钱夫妻双方都有份。 所以,结婚时父亲赠予女儿的钱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父亲有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予女儿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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