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立案起诉要钱吗?
我打算去法院立案起诉别人,但是不太清楚现在立案起诉需不需要交钱。我担心会有一些费用是我没考虑到的,要是费用太高,我可能得重新考虑起诉的事情。想了解下现在立案起诉到底要不要钱,费用是怎么算的。
展开


在我国,立案起诉通常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这被称作案件受理费,它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案件受理费的存在,一方面是为了补偿国家在司法资源上的投入,另一方面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不同类型的案件,其案件受理费的交纳标准也有所不同。对于财产案件,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 而对于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相对固定。比如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某些案件是可以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比如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等。此外,如果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