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找茬开除孕妇是否犯法?
我是一名孕妇,在公司上班。最近公司总是挑我毛病,还说要开除我。我觉得公司是故意找茬,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是不是犯法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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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找茬开除孕妇通常是犯法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这里涉及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权和女职工在孕期的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权,就是公司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而女职工在孕期的特殊劳动保护,是指法律为了保障怀孕女职工的权益,限制用人单位随意解除与她们的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规定的是无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因为这些原因辞退孕妇。 如果公司找茬开除孕妇,这很可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当孕妇遇到公司找茬开除的情况,首先可以和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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