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打架互殴中是不是先动手的一方要负全责?

我跟人打架了,是对方先动的手,但过程中我也还手了,现在对方说因为他先动手,所有责任都该他负,可我也受伤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打架互殴时是不是真的先动手的就负全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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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架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打架互殴的情形中,并不是简单地认定先动手的一方就要负全责。下面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打架互殴的定义。打架互殴指的是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故意,实施互相攻击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伤害对方的主观意愿和实际行动。 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打架互殴涉及到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在民事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无论谁先动手,只要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都要对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如果双方都有过错,那么会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来分担责任。比如,一方先动手,但另一方还手时下手过重,导致先动手一方受伤更严重,那么双方可能都要承担责任,具体的分担比例会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在行政责任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在处理打架互殴案件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起因、双方的行为、伤害后果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对双方进行处罚以及处罚的轻重。先动手只是其中一个考量因素,而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如果双方的行为都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都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打架互殴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情节恶劣,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样,在认定刑事责任时,也不是仅仅看谁先动手,而是要全面分析整个事件的过程和后果。 综上所述,打架互殴时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先动手的一方就要负全责,而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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