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毁财物的量刑依据是什么
最近遇到了一些麻烦事,自己不小心损坏了别人的财物,心里特别慌,担心会有很严重的后果。想知道法律上对于故意损毁财物是怎么量刑的,依据到底有哪些。比如损毁财物达到多少金额会怎么判,还有除了金额,其他方面会影响量刑吗,特别想搞清楚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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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财物的量刑依据主要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就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首先,如果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这里“数额较大”在不同地区可能标准不太一样,司法实践中通常有一个大致范围。 其次,要是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就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像“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包括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并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等。 另外,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构成此罪。也就是说,如果是一个达到这个年龄且精神正常有责任能力的人故意去损毁财物,就可能面临相应处罚。总之,具体的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司法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来作出公正的裁决。 相关概念: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价值与效用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的行为。 一般主体:凡是达到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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