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在法律层面,诈骗并不直接等同于非法集资,它们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 首先来理解一下诈骗和非法集资各自的含义。诈骗指的是,一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的手段,让另一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且基于这个错误认识而处分自己的财产。比如张三编造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项目,骗李四投资,拿到钱后就消失不见,这就是典型的诈骗行为。 而非法集资则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像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投资理财的幌子,向众多老百姓吸收资金,最后却无法兑现承诺,这就属于非法集资。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类犯罪都有明确规定。其中,诈骗罪规定在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集资涉及的罪名主要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规定在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集资诈骗罪规定在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由此可见,诈骗是一种较为宽泛的行为概念,而非法集资是一种特定的违法犯罪形式。虽然非法集资过程中常常会伴随着诈骗手段,但不能简单地认为诈骗就属于非法集资。两者在行为特征、侵犯客体、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