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承诺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
我打算把自己的一套闲置房子赠与给亲戚,签了赠与合同但还没办过户。我不太清楚这赠与合同是承诺了就算,还是要实际交付房子才算数呢?想了解下赠与合同到底属于承诺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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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赠与合同是承诺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我们得先明白这两种合同的概念。承诺性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就成立了。而实践性合同,不光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还得实际交付标的物,合同才成立。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只要赠与人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合同就成立了,并不以赠与财产的实际交付为成立要件。所以,赠与合同一般是承诺性合同。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赠与合同的性质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意味着,对于这些特殊的赠与合同,一旦成立,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更能体现其承诺性合同的特点。 再比如,在实践中,如果双方在赠与合同中约定以实际交付财产为合同成立的条件,那么这个赠与合同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实践性合同。但这种情况需要有明确的约定,否则还是按照一般的承诺性合同来处理。 综上所述,通常情况下,赠与合同是承诺性合同,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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