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降薪离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给我降薪了,我打算离职。我想知道在这种降薪导致离职的情况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能获得多少赔偿,依据是什么,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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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降薪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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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薪离职赔偿标准是一个与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概念。降薪离职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劳动者因此选择离开用人单位的情况。在法律上,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降薪,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可能包含了擅自降薪的情况。当劳动者因用人单位降薪而主动离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3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个月乘以5000元,即17500元。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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