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财产协议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我和朋友签了赠予财产协议,里面约定他把名下一套房产赠予我。但我听说协议要公证才有效,心里有点慌。就想问问赠予财产协议是不是必须要公证才行?不公证会不会影响协议的效力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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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赠予财产协议是否需要公证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赠予财产协议。赠予财产协议,简单来说,就是赠予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协议。 从法律角度来看,赠予财产协议并不一定需要公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赠予人和受赠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达成一致,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赠予财产协议自成立时就生效了,无需经过公证这一程序。 不过,公证也有其独特的作用。经过公证的赠予财产协议具有更强的证明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在法庭上更容易被法院采信。 另外,《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表明,一旦赠予财产协议经过公证,赠予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对受赠人的权益能起到更好的保障作用。 综上所述,赠予财产协议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并且限制赠予人的撤销权。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决定是否对赠予财产协议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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