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
我爷爷去世了,留下了一笔遗产。我爸爸说遗产没我的份,因为我不是法定继承人。可我觉得我是爷爷的孙子,应该能继承一部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孙子到底是不是法定继承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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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里,法定继承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直接享有继承权的人。法定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等情况下,按照法律确定的顺序来分配遗产的方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从这个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孙子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孙子是可以获得遗产的。一是代位继承。如果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孙子可以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遗产。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二是遗嘱继承。要是爷爷立下遗嘱,明确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孙子,那么孙子就能够依据遗嘱继承遗产。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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