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没了,孙子有义务赡养爷爷吗?
我爸爸去世了,现在爷爷年纪大了,生活上有些困难。我自己经济条件也不是特别好,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义务去赡养爷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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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当儿子去世后,孙子是否有义务赡养爷爷,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这里涉及到“赡养义务”的法律概念。赡养义务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提供帮助的责任。一般情况下,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但在特定情形下,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能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意味着,如果要让孙子承担赡养爷爷的义务,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孙子有负担能力,即孙子在经济上能够维持自身生活的同时,还有能力为爷爷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照顾;二是儿子已经去世,且爷爷没有其他子女可以履行赡养义务,或者其他子女也没有赡养能力。 比如,孙子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够保障自己的生活且有剩余资金,而爷爷没有其他子女赡养或者其他子女也生活困难无法赡养爷爷,那么此时孙子就有赡养爷爷的义务。相反,如果孙子自身都难以维持生计,没有经济能力去赡养爷爷,或者爷爷还有其他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那么孙子在法律上就不一定需要承担赡养爷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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