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留未成年不回家是否犯罪?


收留未成年不回家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些相关法律概念。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他们在认知、心理等方面还不够成熟,需要得到特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就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如果收留者是出于善意,比如孩子遇到危险、突发困难等情况,暂时收留孩子,并及时联系了孩子的监护人或者相关部门,这种行为通常是不构成犯罪的。因为这种做法符合社会道德和法律倡导的救助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一)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二)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三)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四)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五)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置;(六)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收留者是为了让孩子得到妥善安置而收留,是合理合法的。 然而,如果收留者有不良企图,比如想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故意隐瞒收留事实,阻止孩子与监护人取得联系,这种行为就可能涉嫌犯罪。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收留者的行为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险境地或者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收留未成年不回家不能一概而论地判定是否犯罪,关键要看收留者的动机和具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