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已婚人士生孩子算重婚罪吗?
我和一个已婚的人有了孩子,现在心里很害怕,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构成重婚罪。我想了解清楚与已婚人士生孩子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判定的,这种行为到底会不会被认定为重婚罪呢?
展开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重婚罪的概念。重婚罪指的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一个人在已经有合法婚姻的情况下,又和别人建立了类似婚姻的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结婚”,不仅仅是指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结婚登记,还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事实婚姻的情况。 接下来分析与已婚人士生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仅仅是和已婚人士生了孩子,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一要件。 如果与已婚人士生孩子,但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是偶尔在一起,这种情况通常不构成重婚罪。比如,两人只是发生了婚外情并生育了孩子,但没有对外宣称是夫妻,周围的人也不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就不符合重婚罪的构成条件。 然而,如果与已婚人士生孩子,并且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居住、共同参与社交活动等,让周围的人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这种情况就很可能构成重婚罪。 所以,与已婚人士生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不能仅仅依据是否有孩子来判断,而是要看是否存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如果涉及到这方面的法律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