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离开现场算逃逸吗


要判断肇事司机离开现场是否算逃逸,需要先明白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交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也就是说,关键在于司机离开现场时是不是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明确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有一些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直接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存在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却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虽然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离开现场并且否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且强行离开现场等。 不过,也有一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比如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的。 所以,肇事司机离开现场不一定就构成逃逸,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特别是司机的主观意图,来判断是否属于逃逸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