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又喊又骂是否算寻衅滋事?
有人到我家来,一直在门口又喊又骂,严重影响了我和家人的正常生活。我想知道这种上门又喊又骂的行为在法律上算不算寻衅滋事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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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以及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故意找茬、无事生非,做出扰乱社会秩序的举动。 对于上门又喊又骂的行为是否算寻衅滋事,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如果上门又喊又骂的行为符合该条规定中‘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情形,那么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也规定了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如果上门又喊又骂的行为达到了‘情节恶劣’的程度,比如长时间、不间断地辱骂,造成他人精神严重受损、正常生活无法进行等后果,就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所以,判断上门又喊又骂是否算寻衅滋事,关键在于行为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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