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入住酒店意外摔倒致残,酒店需要担责吗?
我家老人去外地旅游,入住酒店时意外摔倒致残了。我们现在很纠结,不知道酒店该不该对此负责。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在这种情况下酒店有没有责任,需不需要对我们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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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人入住酒店意外摔倒致残的情况下,判断酒店是否担责,关键在于看酒店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通俗来讲,就是酒店有责任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入住客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比如,酒店要确保其场所的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地面防滑、通道畅通、照明良好等;还要对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提示,像在容易滑倒的地方设置“小心地滑”的警示标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有水渍没有及时清理且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老人摔倒致残,那么酒店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然而,如果酒店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地面干燥、有防滑措施且设置了警示标志,老人摔倒致残是由于自身原因,如行动不便、没有注意安全等导致的,那么酒店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在实际情况中,责任的划分往往比较复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例如,老人的身体状况、摔倒的具体原因、酒店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等。如果双方对责任的认定和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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