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怎么算?
我和爱人结婚后,我父母出资给我们买了套房子。我想知道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算,是怎么算的;如果不算,又该怎么界定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能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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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具体来说,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小李结婚后,他父母出资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只写了小李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小李的个人财产。 如果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小张和小王婚后,小张父母出资60万,小王父母出资40万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若无其他约定,该房子小张和小王按照6:4的份额按份共有。 如果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也没有其他特别约定,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赵和小孙结婚后,小赵父母出资买房,没有说只给小赵,房产证上写了小赵和小孙两人名字,那这房子就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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