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子抵押担保有用吗?
我有个朋友找我借钱,说用他的房子做抵押担保。我有点担心这靠不靠谱,万一到时候他不还钱,这房子抵押担保真的能保障我的权益吗?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抵押担保有没有用,能起到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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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子抵押担保是有用的。房子抵押担保在法律上被称为不动产抵押,这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债权担保方式。当债务人(也就是借钱的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也就是出借人)有权就抵押的房子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这里所说的财产,就包括房子。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朋友用他的房子为借款做抵押,并且办理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当他到期不还钱时,你就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法院拍卖、变卖他抵押的房子,然后用所得的款项来偿还他欠你的债务。 不过,要让房子抵押担保真正发挥作用,有几个关键要点需要注意。首先,抵押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的,要明确约定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和数量等情况。其次,最重要的是要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虽然抵押合同可能仍然有效,但你的抵押权并没有设立,也就无法对房子行使优先受偿权。 所以,如果你接受朋友用房子做抵押来借钱,一定要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样才能切实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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