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征地拆迁是否需要公示?
我家附近要进行征地拆迁,现在听说好像要暂停了,但没看到有任何公示。我就想知道这种暂停征地拆迁的情况按规定是不是得公示呀?具体要公示哪些内容,通过什么方式公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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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征地拆迁是需要公示的。 从法律概念来讲,公示是政府部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将相关信息向被拆迁人公开告知的一种程序。其目的在于保障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益,确保整个拆迁流程公开透明。 法律依据方面,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在农村征地拆迁中,2020年之前启动的项目仍要遵从“两公告一登记”(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登记)的程序要求,并依据原国土资源部的文件要求要落实拟征地公告这一重要的批前程序。 在公示内容上,一般会涉及拆迁范围、暂停时间、补偿标准等关键信息,以便被拆迁人理解和准备。公示方式通常包括在显眼位置张贴公告以及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公示,要确保所有受影响的拆迁人都能及时获取拆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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