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确权给谁就一定是属于谁的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会认为房子确权在谁名下,那房子就理所应当属于谁。然而,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事情并非如此简单直接。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房屋确权。房屋确权就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通俗地说,就是通过一系列法定程序,确定房子的产权归属,给房子一个“名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这表明,一般情况下,房屋登记在谁名下,谁就被推定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但这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归属。 比如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实际购房人因各种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在这种情形下,虽然房屋确权在名义购房人名下,但实际的出资和使用人是借名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只要借名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如购房款支付凭证、购房合同签订过程的相关证据等,就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确认自己对房屋的实际所有权。 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能仅仅依据房屋确权的名字来认定房屋的归属。 此外,如果存在继承纠纷等情况,即使房屋已经确权在某一人名下,其他合法继承人也有权通过法律程序主张自己的权益。例如,老人去世后,房屋确权给了其中一个子女,但其他子女认为自己也有继承权,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综上所述,房子确权在谁名下,并不一定就绝对属于谁。在判断房屋归属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如果在房屋归属问题上存在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