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是一个意思吗?
我租了套房子,现在因为工作变动要换地方,我有两种处理想法,一是把房子转租出去,二是转让我的承租权。但我不太清楚这两者是不是一回事,它们在法律上有啥区别呢?我想了解下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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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和承租权转让并非同一个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房屋转租指的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承租人把自己租来的房子又租给了别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意味着,转租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而且原承租人依然要对房屋负责。 而承租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将自己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承租人的地位,直接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承租权转让本质上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在承租权转让后,原承租人就退出了原来的租赁合同,不再承担租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目前虽然《民法典》没有对承租权转让作出专门的详细规定,但依据合同转让的一般原理,承租权转让通常也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 从法律后果上看,房屋转租中,原租赁合同关系依然存在,次承租人与原承租人建立新的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后,原承租人脱离原租赁关系,第三人成为新的承租人。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房屋转租还是承租权转让,都要重视书面协议的签订,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如果你需要进行房屋转租或者承租权转让,建议先仔细查看租赁合同中关于这方面的约定,并与出租人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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