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是同一个意思吗?
我租了套房子,现在因为工作变动要换地方,我有两个想法,一个是把房子转租出去,另一个是转让承租权,但我不太清楚这俩是不是一回事。想问下从法律角度看,房屋转租和承租权转让是不是同一个意思,它们有啥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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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与承租权转让并非同一个意思,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二者的概念。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你租了别人的房子,在租约没结束的时候,又把房子租给了其他人。而承租权转让则是指承租人将自己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承租人的地位,直接与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这表明房屋转租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并且原租赁关系依然存在。 对于承租权转让,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文直接规定,但依据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一般原理,承租权转让同样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因为这涉及到合同主体的变更,原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新的承租人加入。 二者在法律后果上也存在明显差异。在房屋转租的情况下,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原承租人对次承租人的行为向出租人负责。也就是说,如果次承租人损坏了房屋,原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在承租权转让后,原承租人就完全脱离了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对出租人负责。 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房屋转租还是承租权转让,都应当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总之,房屋转租和承租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处理相关问题时,一定要了解清楚其中的区别,并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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