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交通意外致人伤亡会怎么判?
我开车的时候发生了一起交通意外,导致对方伤亡,但我确定自己是正常驾驶,没有违规行为。现在我特别担心会被判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正常交通意外导致他人伤亡的情况下,法律上一般会怎么判呢?
展开


在法律上,“正常交通意外”通常指的是行为人在驾驶过程中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情况下,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如果是正常交通意外,行为人不存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情形,那么通常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会被判刑。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