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打官司是什么意思?
我最近和人有纠纷,想打官司,听说有有偿打官司这种说法,但不太明白具体是怎么回事。我想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它和普通打官司有啥区别,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有偿打官司,通俗来讲,就是当事人委托律师或者其他法律专业人士帮自己处理法律纠纷,需要向他们支付一定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等专业人员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比如收集证据、起草法律文书、出庭辩论等,而当事人则要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方式和金额,向他们支付报酬。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了律师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与无偿打官司不同,有偿打官司是基于市场交易的一种法律服务模式。而无偿打官司,比如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在有偿打官司中,当事人和律师等服务提供者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常会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有义务按照合同支付费用,而律师等服务提供者则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为当事人提供合格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