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签名录像的合同是否成立?


在探讨只有签名录像的合同是否成立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合同成立的基本概念。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意味着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那么只有签名录像,合同是否成立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有签名录像,并且能证明存在一份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书,比如在录像中能看到合同的具体条款,双方对这些条款也没有异议,且都有签名的行为,那么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认定合同成立的。因为这满足了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自签名时合同成立的规定。 然而,如果仅有签名录像,却无法证明存在明确的合同条款,不能确定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就很难认定合同成立。比如录像里只有签名动作,看不到合同文本内容,也不清楚双方对于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就缺乏合同成立的关键要素。 此外,如果合同存在其他法定的不成立情形,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即便有签名录像,合同也可能不成立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只有签名录像并不能简单地判定合同是否成立,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