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公买的房子算自己家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他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他付的,贷款也是他在还。我想知道这套房子算我们共同的家吗,从法律上来说我有份吗?还是说只属于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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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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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老公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的家,也就是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若老公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屋显然属于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这就好比是他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一件物品,是他个人的专属财产。即使婚后两人共同生活在这个房子里,从法律意义上讲,它依然只属于老公个人。但要是老公婚前仅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且产权登记在老公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其次,如果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购买的房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关键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个时间节点,只要是在这个时间段内购买,不管是老公用自己的工资收入,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购买,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老公能够证明购房款是他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房屋产权也登记在他个人名下,那么这套房子也有可能被认定为他的个人财产。此外,如果存在赠与协议明确表示该房屋只赠与老公一人,那么该房屋也属于老公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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