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否有义务赡养妻子?
我和丈夫结婚多年,最近我身体不好没法工作,没有了收入来源。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丈夫有没有义务赡养我呢?我就怕他不管我,所以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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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准确来说是夫妻之间存在扶养义务,而非赡养义务。扶养通常是指夫妻双方在物质和生活上相互扶助、相互供养。赡养一般是指晚辈对长辈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这意味着当妻子出现因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导致生活困难,需要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时,如果丈夫有能力却拒绝扶养,妻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丈夫履行扶养义务,支付扶养费等。这种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之间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是婚姻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保障夫妻双方在婚姻生活中的基本权益,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所以,结合到您的情况,如果您因为身体不好无法工作,导致生活陷入困境,而您丈夫有一定的经济能力,那么他是有义务在物质和生活上对您进行扶养和照顾的。若他拒绝,您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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