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挖地下室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罪吗,有相关判例吗?
我家邻居在他家院子里私挖地下室,感觉这样会影响整栋楼的安全。我想知道这种私挖地下室的行为属不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罪,有没有相关的判例可以参考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怕万一出了问题没地方说理,所以想提前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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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挖地下室是否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妨害公共安全罪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类犯罪的统称,这类犯罪指的是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如果私挖地下室的行为严重危害到了公共安全,比如导致房屋结构受损、地面塌陷等,就可能触犯相关罪名。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多个与妨害公共安全相关的罪名,例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私挖地下室的行为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危险性相当,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会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则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实际判例中,存在私挖地下室被认定构成犯罪的情况。比如某些案例中,行为人在居民楼附近私挖地下室,导致周边房屋出现裂缝、倾斜等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最终被法院以相关罪名定罪处罚。不过,也有些私挖地下室的行为情节较轻,没有对公共安全造成实质性的危害,可能不构成犯罪,但会受到行政处罚,比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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