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没签钱也没领,房子被强拆合法吗?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但是我既没签拆迁协议,也没领补偿款,结果房子就被强拆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们强拆我的房子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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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协议没签且钱也没领的情况下,房子被强拆一般是不合法的。首先,从拆迁的基本流程来看,拆迁方与被拆迁人需要就拆迁补偿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然后被拆迁人领取补偿款后,才应该完成房屋的拆除。这体现了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如果拆迁方没有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也未给予补偿就强拆房屋,被拆迁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是及时报警,要求警方对强拆行为进行处理,固定相关证据。二是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要求确认拆迁方的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给予合理的赔偿。在行政复议中,被拆迁人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拆迁方的强拆行为进行审查。在行政诉讼中,被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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