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需要现场签字吗?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现在离婚协议已经起草好了,但不清楚是不是 必须双方都到现场签字才行。如果一方有事不能到现场,能不能找别人代签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离婚协议签字这一块是怎么规定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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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否需要现场签字,这涉及到离婚协议生效的条件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离婚协议的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一份具有重要法律效力的文件,关系到夫妻双方离婚后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强调了“亲自”,也就意味着离婚协议的签订需要夫妻双方当面进行,不能由他人代签。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只有双方亲自签字,才能确保协议内容是他们自愿且明确认可的。
在实际操作中,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登记时,会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离婚协议。这是为了保障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出现一方被胁迫、欺诈等情况。如果一方不能亲自到场签字,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
此外,离婚协议只有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才会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如果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这份协议并不会产生实际的法律效力。所以,为了顺利办理离婚登记,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夫妻双方必须现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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